荷蘭

歐洲

人均GDP(美元)
$64829.3
人口(2021年)
1,780萬

評估

國家風險
A2
商業環境
A1
前情
A2
前情
A1
This content has been automatically translated. It may not be as accurate as the original.

suggestions

摘要

優勢

  • 重點發展專業服務業,例如法律或金融公司,以及國際貿易;港口活動繁忙(鹿特丹是歐洲第一大港口,並躋身全球前十名)
  • 出口產品涵蓋貨物與服務,種類極為多元,包括直接出口與轉口貿易,範圍廣泛,從農產品到高附加值的資訊與通訊科技(ICT)活動皆有
  • 數位化程度高
  • 高品質的基礎設施與極佳的生活水準
  • 公共債務水平較低

弱點

  • 對歐洲經濟的依賴程度極高(2025年佔總商品出口的60%,相當於名義國內生產總值的40%)
  • 對包括畜牧業在內的污染性農業依賴程度相對較高:氮排放量仍遠高於歐盟目標
  • 私人家庭債務水平相對較高,但已呈下降趨勢
  • 人口老化,退休金制度面臨壓力

貿易交流

貨物出口占總出口的百分比

德國
24%
比利時
12%
法國
9%
英國
6%
美國
5%

貨物進口占總出口的百分比

中國 15 %
15%
德國 14 %
14%
美國 9 %
9%
比利時 8 %
8%
英國 3 %
3%

行業風險評估

展望

這部分介紹的是公司財務長和信用管理經理的寶貴工具。它提供了關於該國正在使用的付款和債務催收做法的資訊。

GDP 增長雖趨於穩定但呈放緩態勢,主要受惠於穩健的基本面及公共投資

自疫情以來,荷蘭的經濟表現普遍優於其他歐洲國家,但預計2026年及2027年的經濟前景將趨於平緩。 家庭消費作為經濟增長的主要驅動力——2025年實質消費增長約1.7%——似乎將失去動能。 失業率雖預計將逐步上升,但以歷史標準來看仍將維持在可控範圍內;加上就業增長放緩,這些因素很可能對消費者信心造成壓力。這些勞動市場的變化,加上重新浮現的物價壓力,預計將侵蝕實際購買力並抑制消費者信心。 利率上升也可能日益限制非必要性支出,特別是對利率敏感的項目。政府旨在支持家庭收入的措施應能部分緩解這些逆風,而公共支出增加及持續的投資——尤其是國防領域——將提供一定程度的抵消作用。儘管如此,整體國內需求增長預計將趨於溫和。

私營投資的前景同樣因經濟環境的不確定性加劇而蒙上陰影。能源價格上漲、融資成本居高不下,以及近年來企業營業利潤的逐步下滑,預計將對私營投資決策構成壓力。 隨著成本壓力加劇,企業利潤率可能面臨新一輪壓力,這將導致破產案件數量在 2025 年回升至疫情前水平後再度增加。預計各行業的惡化程度將不盡相同,影響將集中在那些高度受利率波動影響,且易受投入成本及能源成本上漲衝擊的較脆弱領域。 建築業在這方面尤為突出。儘管土木工程活動和公共投資——特別是電網擴建及與能源轉型相關的其他基礎設施——應能提供一定緩衝,但該行業仍持續面臨原材料和勞動力成本高企、需求疲軟,以及利率上升對項目融資和住房可負擔性造成的負面影響。 因此,建築業的經營環境在 2026 年乃至 2027 年都可能面臨嚴峻挑戰。

外部環境對經濟增長提供的額外支撐有限。由於歐洲及全球貿易增長受到更廣泛經濟放緩的制約,2026年和2027年的貿易前景依然充滿挑戰。 此外,儘管荷蘭受影響程度低於其他一些高度開放的歐洲經濟體,但美國關稅的漸進式影響預計仍將對國際貿易流量構成壓力。儘管面臨這些逆風,出口表現應能繼續受益於荷蘭在高附加值產業中的強勁定位。 特別是,資訊科技設備的強勁需求,以及該國與全球半導體和人工智慧相關價值鏈的深度整合,預計將繼續成為支撐經濟韌性的重要來源。這些產業應有助於抵銷貿易中週期性較強領域的疲軟表現,使出口在中期內對經濟增長作出溫和但具穩定作用的貢獻。

公共赤字將再度擴大,但仍將維持在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的門檻之內

預計中期內財政赤字將維持在較高水平。在2024年進一步擴大並於2025年達到峰值(這將是疫情爆發以來十多年來的最高水平)之後,財政平衡預計將在2026年再度惡化,隨後於2027年略有收窄。 儘管呈現此一走勢,荷蘭仍被視為財政審慎的國家,其赤字與公共債務均維持在《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的門檻範圍內。2026年的暫時性擴大,反映了針對低收入家庭減稅所導致的結構性稅收減少,以及支出逐步增加的綜合影響。 在持續的國防支出承諾,以及社會保障與醫療保健成本穩步上升的推動下,預計政府支出在預測期間內將持續增加。隨著部分暫時性壓力緩解,且增收措施開始發揮作用,財政整頓應於2027年重啟,儘管步伐將較為緩慢。

預計荷蘭的經常帳順差將在2026年及2027年進一步擴大。儘管2025年經常帳餘額略有收窄,但仍維持在國內生產總值(GDP)的8%左右——這得益於貨物貿易順差及更強勁的服務貿易順差——中期而言,荷蘭的對外收支狀況預計將保持穩健。 儘管近年來因高利率環境導致初級收入餘額趨弱,但預期較低的融資成本將有助於此項指標逐步改善。雖然美國重新實施貿易限制措施對貨物出口的潛在影響仍存有不確定性,但此影響很可能部分被初級收入流的改善所抵銷。 因此,預計在2026–27年期間,經常帳盈餘將呈現小幅但持續的增長,進一步鞏固荷蘭強勁的外部地位。

荷蘭新成立的中間派聯合政府處於不穩固的基礎上

2025年10月的大選結果呈現碎片化態勢,中間派、社會自由派的D66黨以17%的得票率成為最大黨,僅以微弱優勢領先於由吉爾特·維爾德斯領導的極右翼自由黨(PVV)。 此次大選的觸發點在於,前一屆政府因庇護政策上的分歧,於2025年年中垮台。 經過漫長的談判,D66 於 2026 年 1 月與保守自由派的 VVD 及基督教民主黨(CDA)共同組成少數派聯合政府,在擁有 150 個席位的下議院(Tweede Kamer)中獲得 66 席,這使得該政府在推動多數立法時必須仰賴外部支持——這在荷蘭政治體系中屬於相對罕見的安排。 這屆聯合政府通常被視為中間派至中間偏右。

政府承諾維持審慎的財政立場,但政策重點顯示公共支出將逐步增加。 其中,國防與住房投資預計將增加,同時政府亦致力於改革農業部門,包括可能實施的農場收購計劃。為協助籌措這些計畫的資金,執政聯盟已宣布增稅計畫,包括提高個人及企業所得稅率,同時也暗示將削減醫療保健與社會保障支出(主要透過提高個人繳費比例)。 近期政府宣布額外推出約10億歐元的能源相關支援措施,以因應伊朗、美國與以色列衝突升級所導致的能源價格上漲及相關供應中斷,這凸顯了政府意圖保留充足的財政空間,以便在必要時應對危機。

身為少數派政府,該聯盟面臨重大的政治限制。由於必須從反對黨那裡爭取臨時性的議會多數支持,預計將使關鍵立法的通過變得複雜,特別是那些在政治上較為敏感的措施,例如支出削減和結構性改革。 因此,政府能否在2026年秋季前匯集足夠支持以全面落實其政策議程,仍存在不確定性。這些限制因素可能在預測期間內,限制改革的速度與範圍。 下屆大選預計將於2030年前舉行,這意味著政治碎片化在未來幾年可能仍將是荷蘭政治版圖的一項結構性特徵。

付款與催收慣例

這部分介紹的是公司財務長和信用管理經理的寶貴工具。它提供了關於該國正在使用的付款和債務催收做法的資訊。

付款

在荷蘭,銀行轉帳是國內及出口企業對企業交易中最普遍的付款方式。所有荷蘭銀行均已接入 SWIFT 電子網路,該系統能以低成本、靈活且迅速的方式處理國際付款。直接扣帳以及各種集中式的本地收款系統亦被廣泛採用。 線上銷售日益普及,目前多數企業皆採用數位銀行軟體。現金支付正逐漸消失,而支票和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則極少被使用。

債務追收

友好協商階段

債務追收程序通常以向債務人寄送(有時為掛號)催收信函為起點與終點。僅透過電子郵件寄送信函的做法正逐漸成為慣例。除本金外,催收信函通常還會要求支付應計利息及非司法費用。 若合約中未約定利率和/或費用,荷蘭法律將對兩者設定上限。若協商階段(包括電話催繳及可能的當面拜訪)未能促使債務人全額付款,債權人可依據荷蘭民法提起法律訴訟。

法律程序

快速程序

在緊急情況下,可申請快速程序(kort geding)。此程序與一般民事訴訟程序相似,但若法官(由地方法院院長主持)認同原告的論點,將在極短時間內——通常為兩至四週——作出裁決。 在此稍為簡化的程序中,法官往往會針對更緊急的事項作出臨時或暫時性裁決。若在該暫時性裁決後,當事人未能就所有爭議事項達成最終和解,則須透過「常規」民事訴訟(bodemprocedure)取得最終判決。

荷蘭的快速程序有別於許多其他歐洲國家採用的(歐洲)支付令程序。該程序始終需要律師的協助,且所有當事人必須親自出庭接受法官審理。由於這使得快速程序成本頗高,因此在一般的債權追討案件中並不常被採用。

一般訴訟程序

在十一所地方法院(Rechtbank)之一進行的常規民事訴訟程序,是最常被採用的救濟途徑。 索償金額在 25,000 歐元或以下的案件,由地區法院的區級部門法官(kantonrechter)審理;而索償金額超過 25,000 歐元的案件,則提交至民法部門審理。 民事法部門的主要區別在於,原告和債務人必須由律師代理,而在地方法院部門,當事人則可自行辯護。這兩種程序均以執達員向債務人送達傳票為起點。 在許多案件中,債務人既不對索償提出異議,亦未出庭應訊。這將導致法院通常在六至八週內作出缺席判決。若債務人確實出庭,法官會指定日期,讓其本人或其律師準備書面答辯狀(conclusie van antwoord)。 然而,在區級法院出庭時,債務人可自行辯護並口頭陳述案情。首次陳述後,法官通常會安排雙方當事人親自出庭(comparitie van partijen),以獲取更多資訊並探討和解的可能性。 若無法達成和解,法院可立即作出判決;若案件較為複雜,則給予原告提交「反駁陳述」(conclusie van repliek)的機會。被告隨後可透過「再反駁陳述」(conclusie van dupliek)予以回應。此類訴訟程序平均需時六至十二個月。

清盤程序

第三種且通常有效的追討款項程序,是向地方法院提出清盤申請。 此類申請必須由律師提出,且申請人需提交以下證據:關於無爭議債務的欠款事實,以及至少存在另一名持有任何形式無爭議債權的債權人(例如:商業債務、未付贍養費或稅款)。 隨後,執達員將正式通知債務人已提出清盤申請。為避免破產,債務人可選擇出庭對債權主張(或存在其他債權人的事實)提出異議,或提議進行庭外和解。 由於多數債務人會嘗試達成和解,此類程序往往在法庭聆訊日期前即被撤銷。否則,若證據充分,債務人將被宣告破產。約 95% 的破產案件最終導致非優先債權人無法獲得任何償付。

所有權保留與取回權

除了提起法律訴訟或主張所有權保留(如合約有明定)外,貨物賣方通常可針對未付款的貨物行使取回權(recht van reclame)。這需向債務人寄送一封掛號信,以主張此項權利。 合約因此終止,且根據法律規定,貨物所有權將歸還債權人。然而,此項救濟措施要求貨物必須保持原狀。掛號信必須於債權到期後 6 週內,且在貨物交付後 60 天內寄出。 

法律裁決的執行

若債務人不自願遵守法院判決,債權人可採取行動以執行法官的裁決。 由於大多數法院判決均立即生效,債權人無需等待三個月的上訴期限屆滿。強制執行法針對強制措施及其適用方式訂立了法定規則。在荷蘭,僅有執達員有權執行強制措施,且須受債權人指示行事。 在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之前,必須滿足兩個條件:執達員必須持有執行令(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正本),且被執行方必須事先已收到關於該執行令的正式通知。

其他歐盟國家作出的法院判決可適用特定執行機制,包括「歐盟付款令」及「歐洲小額索償程序」。 非歐盟國家所作出的判決,若其頒布國與荷蘭簽有雙邊或多邊協定,則可基於互惠原則予以承認並執行。若無此類協定,則可在荷蘭法院進行承認與執行程序。 

破產程序

重組程序

企業債務重組涉及採用「暫停付款」(surseance van betaling)程序。 債務人將獲得暫時免除債權人追索的寬限,以便在法院指定管理人的監督下進行重組、持續經營業務,並最終清償債權人的債權。債務人須提出重組方案,該方案須獲得代表未償債務總額四分之三且佔債權人總數三分之二的債權人批准。

破產程序

債務人的資產將由法院指定的受託人進行變賣。此程序始於債務人停止付款,且地方法院已宣告該債務人破產之時。 若由債權人提出申請要求宣告債務人破產,則必須至少有兩名持有逾期債權的債權人。然而,當清算申請由債務人提出時,則無須提供其他債權人的證明。

受託人將擬定債權人名單,將債務人的資產進行拍賣,並將所得款項分配給各債權人。

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