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

歐洲

人均GDP(美元)
$55433.0
人口(2021年)
1,060萬

評估

國家風險
A2
商業環境
A1
前情
A2
前情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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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優勢

  • 商業環境極為有利,且為歐盟成員國
  • 經濟極為多元化,專精於高科技產品(汽車、航空、電信、核能)
  • 穩健的公共財政與對外收支狀況,公共債務水平較低
  • 生活水平與購買力均屬高水準
  • 受移民影響,人口發展趨勢呈正向

弱點

  • 小型開放型經濟體,高度依賴全球需求(出口佔國內生產總值(GDP)比重超過50%)
  • 家庭及非金融企業債務水平偏高
  • 房地產市場因債務水平偏高、浮動利率貸款佔比大以及租金成本高昂而面臨風險

貿易交流

貨物出口占總出口的百分比

德國
10%
挪威
10%
美國
9%
丹麥
7%
芬蘭
7%

貨物進口占總出口的百分比

德國 16 %
16%
荷蘭 11 %
11%
挪威 9 %
9%
丹麥 7 %
7%
中國 6 %
6%

展望

這部分介紹的是公司財務長和信用管理經理的寶貴工具。它提供了關於該國正在使用的付款和債務催收做法的資訊。

降息將持續提振經濟

2025年,在家庭消費復甦的帶動下,瑞典經濟預計將延續其逐步復甦的態勢。經歷了2024年的低迷之後,勞動力市場狀況的改善、實質薪資的提升以及稅負的減輕,預計將為消費提供亟需的支撐。 此外,利率下降與房市趨穩,可望提振消費者信心,而財富效應將進一步強化家庭需求。同時,公共部門活動預計將發揮平衡作用,特別是在國防與基礎建設領域的支出與投資增加,將為整體經濟帶來穩定性。

儘管國內局勢呈現這些積極發展,外部風險依然存在。相對疲軟的瑞典克朗應能持續支撐出口,但全球貿易環境仍充滿不確定性。美國的關稅措施以及歐洲製造業的疲軟,構成了下行風險,可能限制出口驅動型增長的幅度。

企業破產數量已連續三年增長——2023年和2024年更呈現雙位數增幅——預計2025年仍將維持在高位,因企業正苦於應對高昂的勞動力及能源成本;但隨著國內需求改善及利息成本降低,該數字在2025年內將略有緩解。

債務上升不應構成問題

在貨物貿易及初級收入持續強勁支撐下,瑞典的經常帳餘額預計將在2025年維持穩定的順差。 服務貿易逆差在2025年應會有所改善,儘管預計仍將維持負值(部分原因在於某些智慧財產權的使用)。貨物貿易順差可能略有放緩,但服務貿易與初級收入的改善應有助於維持健康的順差,使瑞典的對外地位保持韌性。

2025年,儘管政府支出增加且實施減稅措施,瑞典的財政赤字預計仍將收窄。這主要是由於稅基擴大帶動稅收增加,有助於抵銷財政擴張的影響。 因此,公共債務預計將略有上升,但仍將維持在非常可控的水平,特別是與其他已開發經濟體相比。

國內移民政策趨嚴及國防開支成焦點

由於2025年既無歐洲議會選舉亦無地方選舉,且下一屆國會大選要到2026年才舉行,預計瑞典的政治局勢將更聚焦於政策層面。 現任政府由溫和黨、基督教民主黨和自由黨組成,並獲得極右翼的瑞典民主黨支持,在民調中的支持率略低於50%;其中,瑞典民主黨與溫和黨作為支持政府的最大政黨,支持率不相上下。

在持續的地緣政治不確定性以及瑞典近期加入北約的背景下,國防開支預計將迅速上升,預計在2025年將達到國內生產總值(GDP)的2.4%。 移民問題仍是關鍵的政治議題,各界持續就更嚴格的入籍要求展開辯論,包括將居留期限從五年延長至八年的提案,以及對因犯下嚴重罪行而被定罪的雙重國籍者撤銷國籍的提案。與此同時,法律與秩序問題持續位居選民最關切事項之列,並在很大程度上形塑了國內政策議程。

付款與催收慣例

這部分介紹的是公司財務長和信用管理經理的寶貴工具。它提供了關於該國正在使用的付款和債務催收做法的資訊。

付款

匯票與本票既未被廣泛使用,亦不建議採用,因為它們必須符合多項形式要件,方能被視為具有法律效力。

正如支票的開立規則已變得更加靈活,針對開立無足夠資金支撐之支票的開票人所施加的制裁,這些年來亦已逐步放寬。隨之而來的是,支票的使用幾乎已不復存在。

相反地,瑞典銀行透過 SWIFT 電子網路,提供安全、高效且具成本效益的國內及國際資金轉帳服務。付款取決於買方的誠信。若賣方希望及時收到款項,建議確保其銀行帳戶資料正確無誤。

直接扣款約佔瑞典非現金支付的 10%,且使用率正迅速增長。 瑞典的直接扣款分為兩種類型:適用於企業對企業(B2B)交易的「Autogiro Foretag(AGF)」,以及適用於企業對消費者(B2C)支付的「AutogiroPrivat(AGP)」。這兩種方式皆可用於單次或定期付款。

債務追收

友好協商階段

友好解決旨在不將案件轉入審判程序的情況下追回債務。 將向債務人告知(口頭或書面,以書面為佳)有關債務、付款期限以及未償還債務的後果。若債務人同意償還債務,雙方可透過一份載明協議契約條款的正式文件,商定分期付款方式。

若合約中未載明具體利息條款,自2002年起適用的利率為瑞典中央銀行(Sveriges Riksbank)每半年公布的基準利率(referensräntan),外加八個百分點。

根據《瑞典利息法》(räntelag,1975年頒布,最後於2013年修訂),若原告提出請求,損害賠償金之利息應自債權人向被告送達書面損害賠償請求之日起第30天起算。 無論如何,利息可自傳票申請送達之日起計算。

法律程序

快速程序

若索賠符合某些基本要求(例如:款項已逾期、曾嘗試調解),債權人可透過執行局以簡易程序取得支付令(Betalningsföreläggande)。申請必須以書面提出,並明確陳述索賠理由。無需提交其他證明文件。

該執行機關(Kronofog–demyndigheten)將命令債務人在十天至兩週內作出回應。若債務人未能及時回覆或承認債務,則將根據原始申請的實體理由作出裁決。

雖然程序上較為正式,但此制度針對無爭議的債權提供了相對簡便且迅速的救濟途徑,這大大減輕了法院的負擔。債權人雖無須聘請律師,但在某些情況下,仍建議尋求律師協助。從提出申請到作出裁決,平均需時兩個月。該裁決可立即執行。

法院訴訟程序

若債務人對債務提出異議,債權人可選擇向地方法院(一審法院,Tingsrätten)提起訴訟,或終止該程序。

訴訟程序包含一次預備聽證會,法官在審閱當事人的案件文件、證據及論點後,會嘗試協助雙方達成和解。至於提交何種證據,則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若爭議仍未解決,訴訟程序將繼續進行書面陳述與口頭辯論,直至正式審理階段;該階段重點在於辯護方與檢方律師的陳詞,以及對證人證詞的訊問。

根據當庭審理原則,法院僅依據庭審中提出的證據作出裁決。除特殊情況外,判決通常於庭審結束後兩週內作出。

一般而言,《民事訴訟法典》規定敗訴方須承擔所有被視為合理的訴訟費用,以及勝訴方在超過特定索賠門檻金額(約 23,800 瑞典克朗,相當於 2,390 歐元)後所產生的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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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審階段取得執行令狀最多需十二個月(特殊情況下可能更久),需留意瑞典普遍存在對判決提出上訴的傾向。

法律裁決的執行

一旦國內判決確定,即具有可執行性。若債務人不履行判決,債權人可請求法院的執法機關扣押並變賣債務人的資產。

針對歐盟成員國作出的裁決,設有特殊的執行條件。當債權無爭議時,債權人可申請「歐洲執行令」;若債權金額不超過 2,000 歐元,債權人則可啟動「歐洲小額索償程序」。 至於在非歐盟國家作出的裁決,斯韋亞高等法院(Svea Hovrät)必須先承認該裁決,方能予以執行,前提是該非歐盟國家與瑞典之間已簽署承認與執行協定。

破產程序

庭外程序

瑞典法律並未正式規範庭外和解安排。儘管如此,債權人與債務人仍可進行自願協商,以商討債務並達成協議。

重組

重組的目的是為被視為具有可持續長期業務前景的破產公司尋求財務解決方案。該公司可向當地法院申請重組。若獲批准,法院將委任一名「重組人」(rekonstruktör)負責管理重組事宜。 該重組專員將調查公司的財務狀況,隨後制定並實施重組計畫,根據該計畫,債務最多可減免75%。

破產

破產程序係因公司陷入永久性無力償債而啟動。其目的在於透過變賣無力償債公司的資產,並將所得款項分配予債權人,以清算該公司。債務人或債權人均可向當地法院提出申請。 法院宣告公司破產後,將指派一名破產管理人,由其獨立接管公司資產,主要任務是變現該等資產,並依照債權人的法定優先順序償還破產財產的債務。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