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Czech Republic)

歐洲

人均GDP(美元)
$31630.3
人口(2021年)
1,090萬

評估

國家風險
A3
商業環境
A2
前情
A3
前情
A2
This content has been automatically translated. It may not be as accurate as the original.

suggestions

摘要

優勢

  • 位於歐洲工業核心地帶的中心地理位置
  • 深度融入國際生產鏈,尤其是德國的生產鏈
  • 中歐是外國直接投資的首選目的地,且人均收入位居該地區前列
  • 外匯儲備充裕,貿易順差龐大
  • 穩健的銀行體系
  • 低失業率(2024 年為 2.6%)
  • 與歐盟平均水準相比,公共財政狀況穩健且公共債務水平較低

弱點

  • 小型開放型經濟體:出口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73%
  • 高度依賴歐洲市場需求,尤其是德國(佔出口總額的三分之一)
  • 出口中外來中間投入佔比顯著,而服務業對出口本地增加值的貢獻較低
  • 汽車產業是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0%、出口的25%、勞動力的8%,主要銷往德國、法國和波蘭)。向電動車的轉型是一項挑戰,且面臨鄰國(匈牙利、斯洛伐克和波蘭)的競爭
  • 缺乏與歐洲其他地區的快速交通連結
  • 人口老化與技術勞工短缺,生產力增長緩慢
  • 對煤炭的依賴(佔該國能源結構的三分之一)
  • 尚未加入歐元區,導致利率相對較高

貿易交流

貨物出口占總出口的百分比

德國
32%
波瀾
7%
斯洛伐克
7%
法國
5%
英國
4%

貨物進口占總出口的百分比

德國 26 %
26%
中國 12 %
12%
波瀾 9 %
9%
斯洛伐克 6 %
6%
荷蘭 6 %
6%

行業風險評估

展望

這部分介紹的是公司財務長和信用管理經理的寶貴工具。它提供了關於該國正在使用的付款和債務催收做法的資訊。

儘管面臨嚴峻的外部環境,捷克經濟仍呈現復甦態勢

在連續數年表現遜於區域內其他國家之後,捷克經濟已進入擴張階段。儘管主要貿易夥伴德國經濟持續停滯,且捷克政府正推行財政整頓,經濟復甦仍持續展開。 此一增長加速的主要驅動力在於私人消費的回升。家庭儲蓄率雖仍高於疫情前水準,但已有所下降,同時也受惠於實質工資的增長。 此外,貨幣寬鬆週期的提早啟動,顯著提升了消費者的消費能力。固定資本形成總額亦正逐步回升,最近幾個季度已對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作出正向貢獻。此一回升主要得益於建築產出的強勁增長,尤其是土木工程領域。 儘管捷克在「復甦與韌性基金」(RRF)下獲得的撥款額在中東歐地區(CEE)中屬最低之列,僅約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9%,但該國在吸收這些資金方面效率極高,這支撐了近期投資的復甦。 鑒於捷克經濟的出口比重偏高,德國經濟的長期停滯以及日益加劇的全球貿易緊張局勢,持續拖累經濟增長並對工業部門構成壓力。

展望2026年,在強勁的私人消費及投資貢獻日益增加的支撐下,經濟增長預計將進一步加速。家庭儲蓄率持續維持在相對較高水準,顯示消費仍有進一步增長的空間。投資方面也可能帶來另一股助力。 儘管捷克在吸收歐盟資金方面成效顯著(迄今已從「凝聚力政策」及「復甦與韌性基金」撥款的總計300億歐元中,撥付了約110億歐元),但在2026年底的截止期限前,仍有相當大一部分資金尚未動用。 加上已規劃的公共支出增加,這應能使投資成為來年經濟成長的關鍵驅動力。然而,近期失業率上升的趨勢令人擔憂,這在很大程度上可歸因於製造業的疲軟。除非此趨勢趨於穩定,否則恐將動搖消費者信心。

在完成貨幣寬鬆週期後,捷克國家銀行(CNB)已暫停進一步降息,並將其關鍵的兩週回購利率維持在3.50%。捷克國家銀行副行長揚·弗賴特(Jan Frait)表示,當前的政策立場對經濟活動而言大致呈中性。 整體消費者物價指數(CPI)通膨率一直保持穩定,接近捷克國家銀行 2% 的目標。然而,近期宣布調降受監管的能源價格及零售天然氣費率,加上捷克克朗持續升值,預計將使 2026 年的通膨率降至 2% 以下。這股通縮動能可能為再度放鬆貨幣政策創造空間。 通膨展望的主要上行風險仍在於財政擴張的程度。多位貨幣政策委員會成員已明確指出,較寬鬆的財政立場可能使核心通膨維持在較高水準,從而使未來的降息行動變得複雜或延遲。因此,捷克央行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很可能維持依數據而定且謹慎的方針。

擺脫早期的財政緊縮政策

自2023年起,捷克共和國持續推行財政整頓,促使公共赤字從2023年的3.7%下降至2025年的預估值(低於2%)。儘管軍事開支有所增加,財政整頓仍得以實施。 在來年,預算將在新政府的政策願景與制度性因素之間取得平衡。目前的聯合政府協議規劃將企業所得稅率降至19%(撤銷2024年調升至21%的措施)、推出房貸補貼,並恢復某些稅務優惠。 與此同時,該協議旨在將赤字控制在3%以下。因此,財政政策立場將從緊縮轉為溫和擴張。 在收入方面,另一項因素是將逐步取消對能源企業徵收的暴利稅。理論上,國內法規應能使2026年的赤字降至1.75%以下,但鑑於政府的政治訴求,相關規定極可能被放寬。

鑑於捷克與德國供應鏈的高度整合,德國經濟持續停滯仍對捷克出口構成壓力。儘管如此,捷克出口商已成功將部分業務多元化拓展至替代市場,尤其是英國、法國和波蘭。 2025年初,受美國企業為應對即將實施的關稅而進行庫存積壓的影響,出口獲得顯著提振。2025年前三季結束後,經常帳戶餘額已趨於正常,與上年同期相比僅呈現微幅增長。 展望未來,在投資活動改善及適度財政擴張的支持下,持續的經濟復甦預計將在來年推動進口增長,這可能導致經常帳盈餘有所縮減。 此外,隨著歐盟持續推動軍事化進程,國防工業將在塑造捷克共和國出口結構方面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

巴比什領導的「是,我們可以」(ANO)黨重掌大權,預示政策方向將有所轉變

正如預期,2025年10月捷克共和國的國會選舉中,右翼且對歐盟持懷疑態度的「ANO」運動取得壓倒性勝利。在前總理安德烈·巴比什的領導下,該黨獲得34.5%的選票, 從而終結了由卸任總理彼得·菲亞拉領導的中右翼、親歐派「共同」聯盟的執政期。「是」黨的競選主張聚焦於拒絕繼續實施財政緊縮措施,並在對歐盟及烏克蘭政策上採取更強硬的立場。 由於未能獲得絕對多數席次,「ANO」與極右翼、疑歐派的「自由與直接民主黨」(SPD)以及民粹主義的「駕駛者黨」組成執政聯盟,使新政府在眾議院200個席次中擁有108席的多數優勢。

新組建的聯盟已就旨在重塑國家經濟、社會及環境格局的廣泛政策方針達成共識。其議程的核心是堅決反對歐盟的若干倡議,包括《綠色新政》、擬議中的內燃機禁令以及《移民協定》,這反映出更廣泛的疑歐趨勢。 在經濟方面,該聯盟承諾終止現行財政緊縮措施、暫不採用歐元,並撤銷近期調升的稅率,以減輕企業與家庭的壓力。 在社會改革方面,他們打算將退休年齡上限設定為65歲,從而推翻前屆政府原擬在未來數十年內逐步提高退休年齡的改革方案。為保障能源可負擔性——這是競選的核心議題之一——政府將致力降低輸配電費用,並針對再生能源來源提供補貼。

新聯合政府的組建,也可能為捷克共和國的外交政策與國際關係帶來顯著轉變。安德烈·巴比什長期以來一直是維謝格拉德集團(由捷克、波蘭、匈牙利和斯洛伐克組成的區域合作組織)的堅定支持者。 隨著巴比什重掌大權,加上匈牙利的維克多·歐爾班(Viktor Orbán)及斯洛伐克的羅伯特·菲科(Robert Fico)同在任,這三個國家可能會日益協調立場,對歐盟權力進一步集中持懷疑態度,並在移民政策以及對烏克蘭的軍事/財政支援等議題上採取更為限制性的做法。 然而,巴比什在其前一任總理任期(2017–2021年)中展現了相當程度的務實態度,這表明他能夠在民粹主義言論與實際考量之間取得平衡。

付款與催收慣例

這部分介紹的是公司財務長和信用管理經理的寶貴工具。它提供了關於該國正在使用的付款和債務催收做法的資訊。

付款

根據捷克法律規定,現金付款上限為 270,000 捷克克朗(約合 10,000 歐元)。若買家欲支付超過此限額的款項,必須透過電匯或銀行轉帳支付全額。銀行轉帳目前是使用最廣泛的付款方式。 SWIFT系統在捷克境內運作順暢,為處理國際付款提供了更簡便、更快捷且成本更低的方法。捷克是單一歐洲支付區(SEPA)體系的一員,這簡化了歐洲區域內的銀行轉帳程序

支票在國內交易中並未廣泛使用。匯票和本票通常用作擔保工具,這使買方有權(在特定法律條件下)透過法院啟動快速支付程序。電子發票已獲得廣泛接受。

債務追討

為確保在債務人違約時能追回債務,債權人應保留所有與交易相關的文件。這包括(書面)合約正本、任何與交易相關的文件(例如發票和經確認的送貨單)、個別訂單,以及任何其他相關文件和/或往來信函。 影響債務追討成效的主要因素包括債務的滯納時間(追討行動啟動得越早,成功追回的機會越大)以及未付款的原因。

友好協商階段

建議採取友好方式追討債務,因為相較於法律程序,這對債權人而言成本較低。此外,友好和解協議在法庭上亦具有可執行性。

法律程序

快速程序/支付令

「支付令」(Platební rozkaz)是一種實用且程序相對簡短的程序,其概要載於《民事訴訟法》(ob?anský soudní ?ád,CCP)第 172 至 175 條。 法官在確信債權主張成立且未經審理的情況下,將發出支付令並送達予被告;被告可在送達後十五日內選擇接受或提出異議聲明。若債務人對債務提出異議,則程序將轉為標準法院訴訟程序。

若訴訟程序已妥善闡述並證明債權人的請求,即使債權人未提出此類請求,法院仍可發出支付令。作出裁決平均需時三個月,最短兩個月,最長六個月。

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適用於被告在「platební rozkaz」階段對債權提出異議,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異議的情況。普通程序部分採書面形式(當事人提交書面陳述並附上所有支持案件的文件),部分採口頭形式(債權人和債務人均在主要聽證會上陳述其立場)。 實務上,普通程序通常需歷時一至三年,法院才會作出最終且可執行的判決。

2009年7月1日(第7/2009號法律),《民事訴訟法》經修正,在司法程序中引入更多數位化選項,以減輕法官的負擔並確保防止訴訟延誤。 自該次修訂以來,捷克當局發送給所有法人實體的信函,均透過受特殊法律規範(第300/2008號法案,自2009年7月1日起生效)的註冊資料箱以電子方式送達。

0

法律決定的執行

司法強制執行僅限於法律中明確列舉的事項。源自商業關係的金錢請求,則由司法執行官(soudní executor)依據第120/2001號法律(《強制執行法》)進行執行。 由司法執行官進行強制執行被認為更為有效,因為執行官屬於私營實體,其費用取決於強制執行的成功與否。具體費用標準將根據強制執行所涉金額而定。

作為歐盟成員國,針對歐盟成員國所作出的外國裁決,其執行將享有有利的執行條件,例如「歐盟支付令」或「歐洲小額索賠程序」。非歐盟國家所作出的外國裁決,只要已依照《捷克國際私法與程序法》完成承認程序,亦可獲得承認並予以執行。

破產程序

破產申請可由債務人本人或其債權人提出,但債權人必須提供明確證據以支持其主張,並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債務承認書(須經債務人或其代表簽署並經認證);

可執行的判決;

可執行的公證文書;

可執行的遺囑執行人文書;

此外,債權人必須證明尚有其他債權人之存在。若提出破產申請時未符合破產條件,債權人須對因此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所有破產申請均記錄於司法部維護的破產登記冊(insolven?ní rejst?ík)中,該登記冊會公布有關破產程序的所有重要資訊。此舉亦確保破產程序保持透明。

《破產法》引入了新方法與更快捷的程序,採用單一程序,由法院就三種特定解決方案作出裁決:

重組

重整是一種旨在維持債務人事業營運,同時滿足債權人權益的破產解決方式。無力償債的債務人可啟動重整程序,但債務重組提案須經法院批准,且債權人須定期檢視其執行狀況。管理層保留經營企業的權利。

0

破產

破產是經法院命令實施的解決無力償債問題的方法,其目的是將債務人的所有資產變現,並將所得收益分配給已在程序中提出債權主張的債權人。 處分債務人資產及出售該等資產的授權,授予由法院任命的破產受託人。此時,被宣告破產的企業將不再被允許獨立進行商業營運。

0

債務清償

此方法主要適用於個人(非企業主),是解決無力償債問題的一種方式,可作為宣告破產的替代方案。無力償債的債務人雖可清償債務,但在法院監管下,僅需支付總債務中經減免後的一定比例。

清算

一旦決定公司應予清盤,清盤程序即告啟動。由管理層或法院委任一名清盤人,負責變賣公司資產及追收應收款項。 債權人必須在法院裁決公告後90天內登記其債權,方能在清算程序中獲得清償。所有債權人的債權均須在清算程序中獲得全額清償。 需特別注意的是,根據捷克法律,清算程序並不被視為破產程序的一種:若清算人發現清算期間的資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權,則有義務提出破產申請。此時,清算程序將轉變為破產程序,並成為一項獨立的法律程序。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12月